案例一:张男与李女系夫妻关系,结婚三年后,女方怀孕,女方在怀孕期间心情抑郁,导致夫妻关系不和谐,张男提出离婚。此时法院不受理其离婚请求。
案例二:张男与李女系夫妻关系,结婚三年后,女方怀孕,女方在怀孕期间心情抑郁,产下婴儿后有严重暴力倾向,经常对张某拳打脚踢,甚至不给孩子喂奶也不准任何人碰婴儿,张男忍无可忍,向法院申请离婚。此时法院应当受理张男的离婚诉讼请求。
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,但是双方可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离婚。
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的,法院通常不会受理,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将不再受此限制。